財團法人李國鼎科技發展基金會(下稱本會)為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令及本會個人資料保護政策、規章,於向您蒐集個人資料前,依法向您告知下列事項,敬請詳閱。 |
一、蒐集目的及類別 |
本會因辦理或執行業務、活動、計畫、提供服務及供本會用於內部行政管理、陳報主管機關或其他合於本會捐助章程所定業務、寄送本會或產業相關活動訊息之蒐集目的,而需獲取您下列個人資料類別:姓名、聯絡方式(如電話號碼、職稱、電子信箱、居住或工作地址等)、身分證統一編號,或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識別您個人之資料。 |
※您日後如不願再收到本會所寄送之行銷訊息,可於收到前述訊息時,直接點選訊息內拒絕接受之連結。 |
二、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、地區、對象及方式 |
除涉及國際業務或活動外,您的個人資料僅供本會於中華民國領域、在前述蒐集目的之必要範圍內,以合理方式利用至蒐集目的消失為止。 |
三、當事人權利 |
您可依前述業務、活動所定規則或依本會網站(http://www.ktli.org.tw/)「個資當事人行使權利專頁」公告方式向本會行使下列權利:
(一) 查詢或請求閱覽。 (二) 請求製給複製本。 (三) 請求補充或更正。 (四) 請求停止蒐集、處理及利用。 (五) 請求刪除您的個人資料。 |
四、不提供個人資料之權益影響 |
若您未提供正確或不提供個人資料,本會將無法為您提供蒐集目的之相關服務。 |
五、您瞭解此一同意書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規之要求,且同意本會留存此同意書,供日後取出查驗。 |
個人資料之同意提供:
一、本人已充分獲知且已瞭解上述貴會告知事項。
二、本人同意貴會於所列蒐集目的之必要範圍內,蒐集、處理及利用本人之個人資料。
日期:民國113年12月0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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